公共管理学院期末课程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课程考核工作流程)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试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制定本方案,据以指导和规范本院每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考试前
考试统计:
每学期第8教学周,统计本学期全院所有专业课(含实践课)的课程考核形式,按试卷类(开卷、闭卷)和非试卷类分类。
考试命题:
每学期的第14教学周,所有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均须按上报学院的课程考核形式,填写试卷类或非试卷类命题审批表,试卷类考核应提交A.B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非试卷类考核(课程论文等)应提交考核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命题审核:
每学期的第15教学周之前,命题教师将试卷(PDF格式的A.B卷样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和命题审批表以优盘拷贝至教学秘书办公电脑,再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对命题质量与规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专业负责人、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
试卷印刷:
命题审批表经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由教学秘书再次核对命题审批表与教务系统中参加考试学生人数(试卷份数)是否统一,核对无误后将选定的正考试卷以PDF版发往印刷厂印刷。
试卷检查
试卷印刷完毕后,通知命题教师到教学秘书处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并对试卷内容和排版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复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与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安排表分装试卷,并在试卷袋上标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专业与班级等信息。
试卷保存
考试前,由教学秘书全程监督,将已分装完毕的试卷送至学校教务处管理的保密室并做好登记。考试周内,教学秘书需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定时在保密室值守,配合教务处工作人员提前一天将次日考试试卷准确无误地送往考务办公室。
考试中
考试监考
学院根据考试周之前编制的期末考试安排表实施考试工作,监考教师需严格遵循《珠海科技学院试卷类考试监考操作规程》规定的具体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要求做好监考及回卷工作。
考试巡考
考试周之前将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上报教务处备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需按学校相关要求及学院巡考表的安排认真履行巡考职责,本学院的每场考试均须有学院领导巡查到位,巡考要按时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及时交回巡考记录表。
考试后
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阅卷工作。试卷评阅须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评价指标的评阅质量标准实施。任课教师阅卷后自行统分,并另有专人复核,最后由专业负责人审核。
成绩核算
阅卷完毕后,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考核要求核算课程成绩,按平时成绩核算标准及原始记录核算平时成绩。每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分数段应呈正态分布,并按学校要求控制不及格率与优秀率。
成绩登录
成绩核算后,任课教师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所任课程的成绩登录。成绩录入前,应先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设置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再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分别录入,总评成绩生成后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提交。
试卷分析
成绩登录后,任课教师须按照学校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考试课程的试卷分析工作,要求规范、完整、实事求是地填写试卷分析表各项内容,成绩分析客观、全面,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利于提升课程考核的工作质量及考核的科学性。
试卷装订
成绩登录和试卷分析后,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存档试卷册封面装订试卷,并完整准确地填写试卷册封面及扉页有关课程考核的诸项信息。
14、材料归档
完成试卷装订后,按课程考核形式将以下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装入《课程考核存档材料袋》:
试卷类:(1)命题审批表(试卷类);(2)A.B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3)考场记录单(新版);(4)课堂考评及平时成绩记载表;(5)学生成绩单:(6)学生成绩分析报告.
非试卷类:(1)命题审批表(非试卷类);(2)(课程论文)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3)课堂考评及平时成绩记载表;(4)学生成绩单;(5)学生成绩分析报
15.材料复查
每学期初,要依据学校《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评价表》的各项指标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考试)材料全面复查、复核,包括命题审批表的填写是否规范、试卷(论文)评阅及核分统分是否规范准确、试卷分析表填写是否规范、平时成绩记载是否完备、归档材料是否完备等。复核与复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后由专业负责人验收签字,试卷入库。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1月制定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命题审批表(试卷类)
附件2:命题审批表(非试卷类)
附件3. 珠海科技学院试卷模板
附件4:珠海科技学院试卷类考试监考操作规程
附件5:珠海科技学院考场记录单
附件6:珠海科技学院期末考试巡考要求
附件7. 珠海科技学院试卷评阅规范
附件8:珠海科技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评价表
附件9:珠海科技学院课程考核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