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制度
(总体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为实现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全面实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18〕159号)特制定本规定与办法,并作为今后我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制度规范及总体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要求
(一)工作目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研究规范、以及使用大数据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课题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及文献综述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能力。
3、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要具有学术性,要对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能准确规范地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要具有创见性、创新新,要求作者对理论或现实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应根据选题的需要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中反映出来。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系(专业)具体组织实施。
(一)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审定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计划;
审定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
审定各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对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协调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以保证学院整体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6、审核本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7、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8、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选工作;
(二)各系(专业)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根据具体工作需求,各系亦可成立本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或协调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各系(专业)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系(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
1、制定本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推荐本系(专业)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审定毕业论文的题目;
3、定期检查本系(专业)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
4、推荐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配合学院组织好本系(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本专业有争议的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专业)优秀毕业论文;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依据每届毕业生的数量由学院统筹以专业为单位确定指导教师及所指导学生人数,指导教师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经院长审批后在学院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各教学单位应注意把握好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的恰当比例。
(4)指导教师一般不跨专业,但个别涉及学科公共课的选题,经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例外。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文献检索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
(4)检查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院系(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进展情况。
(5)审阅论文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文本写作工作,对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6)填写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参考评阅人评分及答辩记录,进行论文成绩的最终评定。
(6)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把好质量关和诚信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社会调查资料与数据,否则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
4、学生在进行与毕业论文有关的调研或实习时,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工作程序:学院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各专业拟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并交学院审定——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毕业论文修改评阅——毕业论文检测——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论文的装订、评优、存档。
(一)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及教学大纲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情况表》,将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教务处。按专业提交毕业论文教学大纲,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负责人审定。
(二)论文选题
1、选题要求
(1)选题为毕业论文工作的第一阶段,一般在应届毕业生所在年级的第七学期末之前完成。
(2)毕业论文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
(3)毕业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科与专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来自于实习实践的应用性、实证性选题不低于75%。指导教师要按照学校管理办法中关于选题的要求并结合各专业特点,指导学生选题尽可能来源于实习实践,密切联系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避免与本专业无关联的选题及明显超出个人能力的选题。学院要组织专家对选题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及领域范围等方面进行把关。
(4)毕业论文选题采用教师提供参考题目与学生自拟题目相结合的方式,学生自拟选题要由指导教师按以上要求审定把关。
(5)毕业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6)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期间,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及时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2、选题程序
可以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题目,经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亦可鼓励学生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学院审批。
(三)填写开题报告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四)撰写论文
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规范撰写论文。
2、毕业论文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
3、在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指导过程中,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五)答辩
1、答辩是毕业论文工作过程后期的重要环节,根据专业转型发展及提高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我院从2017届毕业生开始实行全员答辩,即所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毕业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方可评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毕业。
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校进行答辩工作;确需在校外进行答辩的,可由所在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成立有校内指导教师参加的答辩小组开展答辩工作,学生最终成绩回校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核定。
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者;
(2)论文检测最终仍未达标者;
(2)确证有抄袭或代作行为者.
3、我院毕业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程序如下:
(1)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答辩委员会由本院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
(2)答辩委员会之下分专业按毕业生人数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各专业的教师或具相关专业背景与经历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答辩工作开始前一周,由学院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答辩安排表》,将本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学生分组安排等情况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答辩进程:答辩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语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6-10分钟。
(5)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中的相关内容。答辩小组评语主要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工作量、难易度及成果质量;
②成果的应用价值及创新性;
③回答问题正确性;
④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⑤答辩表决结果。
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
(六)评定成绩
1、毕业论文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应有非指导教师评阅人进行评阅,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定表》,撰写评语并给出建议评分等级;指导教师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评分等级;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最终确定其综合成绩,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
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按照文科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及答辩评分参考标准进行。
4、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5、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补做及格,换发毕业证书。
(七)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监控
为提高毕业论文管理效率及质量监控水平,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自2019届毕业生开始,我院将全面启用知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实现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及工作动态的电子化。网上管理系统更加具体地明确了学生的任务及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主管副院长的指导、监督责任。为提高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除学校的例行检查外,学院在毕业论文过程的各主要环节进行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检查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前期检查
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重点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开题情况。按专业汇总选题和开题报告,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毕业论文的工作进度、教师定期指导情况、学生的工作态度与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负责本组论文指导工作的自查并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指导记录表。
3、后期检查
后期检查重点内容:
(1)在学生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以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论文工作任务的情况;根据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要求与标准,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学术诚信情况。以上两个方面均无问题方可参加答辩。(2)答辩前提前一周公布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3)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须督促和指导学生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与建议完成毕业论文的最后修改,修改后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方可录入论文成绩。
(八)毕业论文的装订、归档、总结工作
1、印刷
为便于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本毕业论文(设计)顺序如下:
(1)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印制)
(2)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3)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4)目录
(5)正文
(6)附件
(7)参考文献
(8)致谢
2、毕业论文存档。毕业论文的存档按照一人一袋的标准进行,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要有:毕业论文定稿、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注:开题报告单独打印装档)、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毕业论文评阅人评定表等七份材料。
3、优秀论文选荐。(1)毕业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两周内,学院按照学生总数的15%的比例遴选院级优秀论文,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2)各系(专业)按学校确定的比例从本专业的院级优秀论文中再行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3、总结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以后,各系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交学院存档。
【附录】:
1.需报教务处存档材料清单(2018年修改后):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情况表;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表;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
(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情况统计表;
(5)、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6)、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8)、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9)、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学院需存档材料清单(2018年修改后):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情况表;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
(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5)、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6)、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8)、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9)、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