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历: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吉林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1987年至1995年,吉林大学教师;1995至今,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先后担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土地利用科科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等职务。
专业方向: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民商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法及行政管理。
科研成果:1、在《中国土地》(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和《民主与法制》(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立法建议方面的调研论文11篇;2、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房地产报、中国经济时报、法制日报、《中国地政》等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修改建议方面的调研论文15篇。
曾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师,教授法学基础理论及行政法等课程,具有深厚的法学素养;1995年始进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迄今二十余年,历经多个重要管理岗位,且笔耕不辍,发表了大量文章,为政府管理建言献策,其行政法素养突出且实务经验丰富,2018年4月聘为我校兼职教授。